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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向政府硬要500万”案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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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郝佳统筹/刘姝蓉】近日,陈某东辩护律师向大白新闻透露,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被告陈某东、王某亭夫妇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去年12月25日,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就此案判决被告人陈某东与王某亭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责令其退赔庞口镇政府人民币21000元。因不满一审结果,两名被告人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此前,大白新闻曾发表题为《“农民向政府硬要500万”案两被告被判2年余,已上诉》《农民“向政府硬要500万”案开庭,被告母亲因家人被传唤自杀》等跟踪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据河北省高阳县庞口镇的陈女士向大白新闻讲述,2010年7月8日晚,其年仅17岁的弟弟陈某被高阳县公安局错误抓捕,被放回时已遍体鳞伤,后精神失常。2017年10月,陈某因精神病复发被送进当地医院治疗。8年以来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几乎压垮了这个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

无奈之下,父亲陈某东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间,奔波于当地政府及北京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问题未果,并被当地警方于去年1月逮捕;同年3月21日,高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高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30日,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被告陈某东、王某亭夫妇寻衅滋事”一案。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诉称,被告陈某东、王某亭夫妇向高阳县庞口镇政府索要生活费500万元等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庭审中,二被告辩护人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了辩证。

2018年12月25日,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就“被告陈某东、王某亭夫妇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陈某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被告人王某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责令被告人陈某东、王某亭退赔庞口镇政府人民币21000元。

此前,大白新闻从当事人处获悉,同年5月11日,在得知家人收到当地警方传唤证后的第二天,陈某东的母亲上吊自杀身亡。

新闻链接:

——农民“向政府硬要500万”案两被告被判2年余,已上诉

【撰文/林红 统筹/刘姝蓉】近日,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就“被告陈某东、王某亭夫妇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陈某东与王某亭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责令其退赔庞口镇政府人民币21000元。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今日(1月10日)获悉,目前,两名被告人已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此前,大白新闻发表了题为《农民“向政府硬要500万”案开庭,被告母亲因家人被传唤自杀》及《河北一法院超审限开庭,当事人或被超期羁押,法院:正安排时间》的文章曾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图为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据大白新闻了解,2018年12月25日,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就“被告陈某东、王某亭夫妇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陈某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被告人王某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责令被告人陈某东、王某亭退赔庞口镇政府人民币21000元。

据该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东、王某亭到北京天安门周边非信访接待场所非正常上访,强拿硬要政府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齐某丰所证实被告人陈某东、王某亭强拿硬要2000元的经过,因其系本案侦查人员有利害关系,其证据不予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东、王某亭强拿硬要1700元的事实,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辩护人所辩两名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

今日(1月10日)下午,大白新闻从陈某东辩护律师处获悉,陈某东及王某亭已于1月7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上述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两名上诉人无罪。

陈某东辩护律师认为,在一审开庭过程中,作为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曾明确表示,上访甚至非正常上访并不构成犯罪,而指控上诉人陈某东犯罪的法律依据是上诉人强拿硬要政府财务。上访及非正常上访不是构成犯罪的事由,不能据此认定上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农民“向政府硬要500万”案开庭,被告母亲因家人被传唤自杀

【撰文/林红 统筹/刘姝蓉】2018年11月30日,之前“超审限开庭,当事人或被超期羁押”一案在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诉称,被告陈某东、王某亭夫妇向高阳县庞口镇政府索要生活费500万元等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庭审中,两名被告辩护人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了辩证。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了解到,日前,陈某东的母亲已在家人被当地警方传唤后自杀身亡。

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时许,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陈某东、王某亭夫妇寻衅滋事一案。该案由高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8年3月19日以被告人陈某东、王某亭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东、王某亭夫妇,以其儿子陈某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致精神病无钱医治,王某亭脚踝摔断无钱医治,夫妇二人以无钱生活为由,多次蓄意到北京违法上访,严重扰乱了庞口镇政府的日常工作,庞口镇政府迫于维稳压力,先后支付给陈某东、王某亭夫妇治疗费、取暖费共计24700元,后夫妻俩为达到无理诉求继续上访,向高阳县庞口镇政府索要生活费金额从200万元升至500万元。

目前,陈某东羁押于高阳县看守所,被告人王某亭羁押于保定市看守所。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对此,陈某东辩护人表示,公诉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证明与事实严重不符。陈某东、王某亭的儿子陈某于2010年被高阳县公安局错误抓捕,由于刑讯逼供、殴打造成精神残疾。8年以来,被告二人多次到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信访部门,通过正常的信访渠道反映问题,要求解决陈某的医疗、伤残等赔偿问题均未果,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到北京反映问题。其次,由于陈、王夫妇被训诫后就离开,并没有影响任何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也没有给国家造成任何影响。从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当中,没有被告二人任何扰乱庞口镇政府的日常工作,及关于扰乱庞口镇政府正常工作秩序的报警记录和处理记录。

关于被告二人五百万元的赔偿要求,陈某东辩护人表示,这是在该镇党委书记要求提供一份赔偿清单的情况下,被告二人请律师列出的。被告没有得到,政府没有支付,故不构成涉及强拿硬要的寻衅滋事罪。此外,陈某东辩护人认为,陈某东作为普通农民,如有能给政府造成压力的能力,为何无法解决自己8年来的信访问题。

同时,王某亭辩护人表示,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等,而王某亭上访为事出有因,未达到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涉及的目的范围。在客观上,公诉机关提到的越级上访及不正常上访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而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及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被告人在上访过程中也未出现过激行为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及群众围观的情况。

对此,公诉人表示,公诉机关从未认定非法上访为犯罪,起诉书指控的是强拿硬要。

关于公诉机关所称的强拿硬要行为,王某亭辩护人则表示,目前,公诉机关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二人采取极端行为强拿硬要政府资金,均是由镇政府为了维稳需要,主动救济被告二人,故上述情况与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不符。

公诉人辩称,被告人陈某东、王某亭夫妇,以及儿子陈某被公安机关所谓刑讯逼供的情况早已了结。故被告二人再次以该事件为上访理由不成立。

最后,被告陈某东、王某亭进行了陈述,均表示自己无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河北一老太看见孙女被警方传唤后上吊自杀

2018年5月10日上午,家住河北省高阳县庞口镇的陈女士带着72岁的奶奶赵某某及儿子,前往庞口镇政府反映问题未果,便将赵某某及儿子二人留在镇政府后独自离开。当日晚上,陈女士家中大门被贴上一张“传唤证”,称陈女士涉嫌遗弃,并于12日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次日早上,陈女士的奶奶在家上吊自杀。2018年6月12日下午,庞口镇党委书记韩书记就陈女士将其奶奶、儿子留在镇政府后离开一事向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回应称,目前,公安局已经取证。此外,大白新闻就陈女士涉嫌遗弃一事致电庞口镇派出所,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

图为高阳县公安局传唤证

7旬老太看孙女被传唤后自杀

据陈女士回忆,2018年5月10日上午,她带着72岁的奶奶赵某某与自己的儿子,前往高阳县庞口镇政府反映问题未果,陈女士便将赵某某和其儿子留在镇政府后离开。

当日晚上20时许,当地镇政府相关人员驱车带上赵某某及陈女士儿子前往任丘市,并接到陈女士后将其三人送回家。

然而,陈女士等三人于21时许到家时却发现,家中大门处被贴了一张“传唤证”。

大白新闻注意到,该传唤证为高阳县公安局所发,落款日期为5月11日,其中显示陈女士因涉嫌遗弃,根据相关规定,先传唤她于2018年5月12日09时前,到河北省高阳县公安局庞口镇派出所接受询问。

同时,该传唤证还称,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依法强制传唤。

据陈女士讲述,5月11日早上6时许,其家人发现赵某某在家中上吊自杀。随后,家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庞口镇派出所出警后排除他杀。

此外,5月12日,陈女士未前往该派出所接受询问。

官方:警方已取证

据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遗弃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该为而不为,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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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遗弃罪更是直接触犯刑法,遗弃罪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

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8年6月12日下午,庞口镇党委书记韩书记就陈女士将赵某某及其儿子留在镇政府一事回应称,目前,当地公安局已经取证了,并问了经手人,详细的过程公安局都有材料。同时,韩书记认为,镇政府当日保证了当事人安全,并将其送回家。

对此,大白新闻就陈女士涉嫌遗弃一事致电庞口镇派出所,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至于,陈女士被要求传唤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时间过了这么久应该不会再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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